赢了决赛,拿不到冠军?
(资料图)
是的,的确有这么回事。8月2日全国U17青少年篮球联赛女子组总决赛上,山东队拥有身高超过2.21米的天才少女张子宇,以96比63大胜浙江,张子宇拿到31分20篮板的大号两双。
本来这场比赛并没有什么争议,网友们津津乐道的也不过是张子宇登上国际赛场会是什么样。但在赛后的颁奖仪式上,山东队是以亚军的身份领到银牌,而冠军被浙江队拿走。网友们这就炸开了锅:决赛赢了三十分居然是个亚军,中国篮协这是在弄啥呢?是不是又在搞什么歪门邪道?
现状
规则至少已有20年历史,针对性极强
就此问题,湖报体育记者了解了一下,还真不是歪门邪道。中国篮协发布的U系列赛程规则中明确写明,总名次依靠各队总分排名决定,而总分等于比赛得分+素质与技术达标得分+技术评定得分。
浙江队在后面两项上都取得了第一的成绩,而比赛名次也是第二;而山东队除了比赛名次第一之外,体测名次第10,技术名次第5。按照规则,的确应该是浙江队夺冠。
这个看似新奇的规则其实一点也不新,多年前就已经在各种青少年赛事中广泛使用。由此而来的“赢了决赛输了冠军”的现象在U系列赛事里也并不罕见,今年的全国篮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U15女子组比赛中,决赛获胜的长春体校最后也只拿到第四名。
为何会有这种会“赢了决赛输冠军”的规则出台呢?湖报体育记者从专业人士处了解到,这是针对青少年篮球中广泛存在的“锦标主义”的措施,实际执行至少已经有二十年时间。
某湖北篮球专业人士介绍,长期以来,在青少年篮球中广泛存在着过于看重眼前的竞技名次、忽视球员基本功培养的“锦标主义”倾向。少数青少年教练为了争取眼前利益,将如何赢得比赛当做训练中的头等大事,过早教小球员打联防、练战术。比赛成绩是有所提高,但球员基础没有打牢,长大后很快就会被淘汰。
另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,是努力搜罗大个子球员,利用他们先天的身高优势可以轻松碾压身体技术均未成型的小球员。如果大个子球员能够始终保持身高优势倒也不错,但很多人只是提前发育,并无发展潜力,这样的锦标主义显然对中国篮球的未来并无好处。
这套规则还有一个附加效果:限制蹭奖现象。众所周知,青少年比赛中拿到好成绩,是可以获得运动员评级资格,可以在升学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政策。由于替补球员出场时间少影响力弱,托关系在集体项目中挂个名蹭奖早已不是什么秘密。这套规则出台后,由于所有球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和身体素质考评,且并无主力替补的区别,关系户太弱的话就会严重影响球队名次。
争议
保证公平的同时,是否拦住了天才?
那张子宇怎么办?
这次的争论本就是因为张子宇身上的超高关注度所致。而张子宇由于身体情况特殊,为了保护她的健康,山东队让她选择了放弃体测,这才有了山东队体测第10的意外结果。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位公认的天才,是不是有些残酷了?
当记者向上述专业人士提出这个疑问时,他认为这有些多虑了:“这样的天才选手,会很在意一次年度青少年比赛是拿了冠军还是亚军吗?即使是在意,为什么不能是她努力训练争取下次做得更好呢?”他也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:“我大体上是认可和支持这套规则的,但细节上可以再讨论,比如具体测试项目的选择、测试条件的完备程度等等,是可以尽量做得更好更人性化的。”
其实在中国篮坛,专用于青少年的特殊规则还有很多。比如在查阅这套规则的同时,许多球迷就发现,原来即使是张子宇,也必须强制休息至少一节时间,以保证所有队员都有出场时间。湖北省运动会的青少年篮球比赛中,也出现过“比赛中一队投入四个三分球后投中的每个三分球都记四分”的鼓励规则。
职业赛事中更有著名的“郭艾伦条款”。所有球员必须在年满18周岁以后才能在职业联赛注册,国家队正式队员除外。这条规则的豁免条件是因为郭艾伦提出的,所以有了“郭艾伦条款”的俗称。事实上,这个条款也是为了应对某些球员偷改年龄的不正之风。限制了职业比赛年龄后,给自己改小一岁,就意味着要晚一年打职业联赛,经济上的损失不小。
但这样的条款实际上也限制了多名年轻球员的成长。如代表中国队出征U19世界杯的杨瀚森,成名已久,但一直受限于此只能在青年联赛中厮混。而目前效力于武汉盛帆的湖北女篮球员王嘉欣,生于2006年9月,在今年3月举行U19青年联赛上越级成为得分王。她的队友和对手已经有不少打上了职业比赛,她却还得等一年。
文/湖北日报记者 郭晓明
图/微博